面部痤疮被认为“长得丑”,公考状元被淘汰
“这年头,外貌比能力重要,长痘痘公考状元也当不了警察”。近日,一位叫“湘西大山人”的网友发帖举报称,自己近期参加了湖南省公务员考试,并以笔试、面试总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,结果因为脸上长痤疮、被认为“长得丑”而遭到淘汰。此消息一经发出,迅速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议论,更有多家媒体争相报道。
新华社:湖南公考状元因长痤疮被淘汰
据新华社称:近日,网名为“湘西大山人”的网民发帖举报称,自己近期参加湖南省公务员考试,报考网络民警,并以笔试、面试总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,但因脸上长痤疮、“长得丑”遭淘汰。官方回应,不合格原因系“面部有癍痕影响面容,且癍痕难治愈,反复发作”。
长沙晚报:人民警察要形象,@湘西大山人不能参加复检
长沙晚报随后也发表《湖南一公考生发贴称因“长得丑”被淘汰》的文章,文章中提到:根据一篇名为《湘西公务员考试体检坑爹:脸上有痘痘说我长得丑不合格!》的举报贴描述,“湘西大山人”今年参加了湖南省公务员考试,报考的职位是湘西州公安局网络民警,并以笔试、面试总分第一名进入体检程序。在8月4日的体检中,因他脸上长有痤疮,一名医生说:“人民警察要形象,长得丑不能当警察。”次日,由另一名皮肤科医师检查后,勉强通过。但一名带队参加体检的非医务人员劝他主动写申请放弃资格,以避免今后的麻烦。他拒绝这一建议后,对方还是作出了“不合格”的结论,且不能参加复检。
羊成晚报:官方回应,定论不合格有据可依
羊城晚报发表的《长得丑,公考状元被淘汰》也引起不小的议论,文章介绍: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3日回应称,在体检中,该局只采用指定体检机构的体检结论。本次公务员考试体检中,医生的业务处置未受干预,医生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对考生进行身体检查,独立作出判断。三名医师医生对这名考生检查会诊的意见为“面部有瘢痕影响面容,且瘢痕难治愈,易反复发作,根据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》第一部分第三条规定明确要求‘对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(如白癜风、银屑病、血管瘤、斑痣等),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(如五官畸形、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、步态异常等),为不合格。’最终结论为不合格”。
就复检问题,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应称,这名考生反映的项目不属于规定可以复检的项目,因此不予复检。
医师解析:皮肤病危害很大,及早治疗摆脱困扰
权威皮肤科医师表示:在接诊的皮肤病患者中,多半患者病情很严重了才到院治疗,错过了最佳时期,加大了皮肤病的治疗难度。其实皮肤病的危害很大,不仅影响患者自身的健康,还会给他们的生活、工作、社交等造成很大的影响。在接诊的患者中,不乏因皮肤病产生自卑、自暴自弃的患者,更有甚者还会产生轻生的念头。因此,医师呼吁:皮肤病虽然不是大病,但危害很大,患者朋友一定要及早治疗。在选择医院时认准正规的皮肤病医院,接受最权威的治疗。对于一些比较严重的皮肤病,更要树立信心坚持治疗也能彻底康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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